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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區政府辦印發了《鐘樓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豆ぷ鞣桨浮返某雠_對我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有助于進一步提升全區住房保障工作水平,是打造美麗宜居新鐘樓的重要舉措,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加快推進我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常政辦發〔2022〕7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成立了區級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對今后一個階段全區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確了我區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的程序和要求。
二、工作目標
充分調動市場積極性,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與管理規范機制,構建“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聯合審查機制,提高審批效率。引入、培育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實施標準化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提高保障性租賃住房規范化管理水平,建立供需匹配保障性租賃住房體系。
三、主要任務
《工作方案》明確了以下主要工作內容:
(一)建立統籌協調的領導體系。成立全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各相關街道,區發改局、財政局、住建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負責具體牽頭協調、指導督促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工作,切實強化工作統籌、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申請條件類型分為: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產業園區工業項目配套用地集中建設、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盤活利用存量住房五種類型。
(三)細化認定流程。申請單位向項目所在的經開區、高新園(鄒區鎮)、街道建設部門提出申請,新建項目和改造、改建項目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過聯審會議等方式協同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聯合審查。
(四)對后續審批手續進行規范。對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產業園區工業項目配套用地集中建設、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盤活利用存量住房等類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審批手續方面進一步細化和明確。
(五)對市場主體責任進行明確。申請單位應建立健全管理機制,依法依規進行建設運營,認真履行治安、消防、安全等職責,自覺接受屬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禁止“以租代售”或以收取保證金等方式變相出售。
四、主要特點
《工作方案》根據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工作存在的現實問題提出了新思路、新方法,明確了政府引導、部門協作、市場為主體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體系要求。主要特點如下:
(一)細化了高位組織協調機制?!豆ぷ鞣桨浮分忻鞔_了由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各相關街道,區發改局、財政局、住建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單位的區級領導小組體系,強化統籌調度,形成工作合力。
(二)規范了各環節操作標準?!豆ぷ鞣桨浮穼ι暾垪l件、具體工作流程、各職能部門職責分工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制定了申請書模板、部門聯合審查表、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各個環節做到有章可循,可操作性較強。
(三)形成了各方參與合力?,F階段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工作部門與部門之間協調聯動不足,《工作方案》中細化了在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過程中各方的職責及協同協作,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